截至目前,丁村发现清代土地契约44份,从乾隆到光绪,其中土地买卖契约38份,土地典当契约5份,土地交换契约1份,按照清朝的法典,谁买了没有税收合同的农房,交50块钱,仍然要交合同中农房价格的一半,地契以丁世鑫的新名字在李奔永久出售,现价65.28元半,名下卖的永远是生意,价格也是一定的量。
截至目前,丁村发现清代土地契约44份,从乾隆到光绪,其中土地买卖契约38份,土地典当契约5份,土地交换契约1份。卖地契大部分是白契,官契只有四张。所谓白契,就是没有税契和公章的所谓民间自己做的官契,也就是红契,也叫红契,就是已经上税并盖了公章的那种。按照清朝的法典,谁买了没有税收合同的农房,交50块钱,仍然要交合同中农房价格的一半。可见,白契虽是非法的地契,却在民间广泛使用。
白契和官契的格式差不多,只是官契头上有官契二字,并加盖官印,贴在尾部。即明确规定卖方的名称、出售的原因、出售土地的地点名称,名下卖的永远是生意,价格也是一定的量。以后再有违规,卖家接受了,怕没证据,最后卖家签了又签。以乾隆二十九年的白契和嘉庆十二年的官契为例,例一:土地证的主人侯怀玉,在他所在的村子东坡上,留下了一段他的祖坡,计一亩四角三分一毛。其地在后之东,丁之西,丁惨之南,路之北,四方分明,出入依旧,地契以丁世鑫的新名字在李奔永久出售,现价65.28元半。如今,银行业势均力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