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价格 > 知识 > 香烟运输的温度是多少,我开了一间运输公司怎么买货物运输保险货物是各种香烟

香烟运输的温度是多少,我开了一间运输公司怎么买货物运输保险货物是各种香烟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6-01 08:09:59 编辑:春华香烟网 手机版

1,我开了一间运输公司怎么买货物运输保险货物是各种香烟

不知道你的公司大不大,年营业额多少?如果少的话可以直接买人保的国内货物运输险,如果营业额大的话可以买承运人责任保险

我开了一间运输公司怎么买货物运输保险货物是各种香烟

2,怎么计算烟气在运输过程中的温降比如说烟气220经过500m管道

这个计算很复杂。首先你传输的是烟气, 由于气体能被压缩, 计算公式很复杂。 基本上就是伯努利定理, 能量守恒定律, 还得考虑热对流, 管道的材料, 厚度, 外面的温度等等。 貌似没有一个常用公式能用, 估计你的自己倒你的公式。
你好!传热理论加经验估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怎么计算烟气在运输过程中的温降比如说烟气220经过500m管道

3,烟花爆竹道路运输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烟花、爆竹统称为花炮,是我国传统的手工艺品。目前,花炮生产 遍及全国各地,花炮企业超过 20 万,从业人员超过千万。花炮的品 种日益增多,有声、光、烟、色和造型等 500 多种。 一、烟花爆竹的危害:由于花炮是爆炸物品,主要原料都具有易 燃易爆的特性,因此在生产、运输、贮存、销售等过程中,有很大的 燃烧、爆炸危险。今年,重庆市春节烟花爆竹由禁改限,将极大地丰 富节日庆典,增加群众欢乐气氛,因此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十分重要。 二、烟花爆竹的防火安全要求:烟花爆竹品种繁多,工艺也有差 别,有一些不同的防火要求,但也有一些共同的防火要求,下面简单 介绍几种防火安全常识。 (一) 、 烟花爆竹在运输中应注意哪些安全要求? 运输烟花爆竹 的车辆,应使用汽车、手推车,禁止使用翻斗车和各种挂车,运输时 遮盖要严密。 手推车、板车的轮盘必须是橡胶制品,机动车应低速 行驶。 进入仓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有防火花装置。 装卸作业中, 只许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摩擦、翻滚和剧烈震动,使用铁橇 等铁制工具。 运输中不得抢道,车距应不少于 20 米,烟花爆竹装车 堆码不超过车厢高度。 6. 运输烟花爆竹必须派专人押运,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二) 、 在烟花爆竹贮存当中应注意哪些安全要求? 产品应存放 在专用危险品库。库房应通风干燥,库房温度不得超过35摄氏度, 相对湿度控制在75%以下,并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产品可以堆 垛存放或货架存放。堆垛(货架)与堆垛(货架)之间应留有不小于 2 米宽的运输通道。堆垛或货架距内墙至少保持在 0.45 米,产品堆 垛高度不得超过 2 米, 货架高度不得超过 1.85 米。 产品从制造日期 起,在正常条件下运输、贮存,不得超过有效期。 储存仓库与经营 规模、产品品种相适应并符合安全的要求。 储存仓库的内部安全距 离、布局、建筑结构、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以及防爆、防雷、防 静电等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6. 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周边应有相应的防火隔离措施。 7. 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语, 储存现 场应张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8. 严禁在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内架设电气线路及设施。 9. 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 、 烟花爆竹在销售当中应注意哪些安全要求? 烟花爆竹零 售网点不得经营其他易燃易爆商品。 专库储存,专柜销售。 配备符 合规定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零售场所应设置一名以上的专、兼职安 全监督管理人员。 零售点要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语,并张 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4,燃烧的烟头有多少度

被点燃的香烟温度至少800度。但是用不同火源的点燃可能也会稍有不同:用火柴点烟香烟的燃点是多少度:火柴中使用的红磷,燃点很低,只有260度左右。260度可以点燃香烟!摩擦时产生的温度足以让红磷燃烧。虽然开始燃烧的温度很低,但是在点燃后的瞬间内,火柴的温度竟有2500度之高。用打火机点烟香烟的燃点是多少度:打火机外焰温度一般是280—500摄氏度 ,火柴的温度要比打火机火焰温度高了,点燃后香烟高达800度。扩展资料:香烟的燃烧状况,可分自由燃烧和吸烟燃烧两种,当然这两种燃烧是交替进行的。香烟的燃烧,由于香烟的种类不同,燃烧的最高温度有所不同,因此各燃烧区域的温度也不同。一般说来,香烟中央部位温度高大800-900℃,在卷纸的燃烧边沿温度达200-300℃。吸烟时核心温度要比自由燃烧时高一些。260度可以点燃香烟,要保持香烟燃烧,中央部分必须在700℃以上。风速对香烟燃烧也有影响,风速1.5米/秒时最容易燃烧,风速达3.0米/秒时则很容易熄灭。香烟的自由燃烧速度与放的位置也有关系,在无风的条件下,水平放置时,烧到香烟过滤嘴一端共需14-15分钟,垂直放置时,由下往上燃烧到过滤嘴需12-13分钟。香烟点燃后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大致分为八大类:(1)尼古丁,可刺激交感神经,让吸烟者形成依赖。(2)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含硫气体以及氰化氢等挥发性有机物,能够刺激黏膜、损伤呼吸道,一氧化碳能够降低血红蛋白携氧能力,甲醛等成分可以致癌。(3)N-亚硝胺,烟草特有亚硝胺具有致癌性,与肺癌等多种烟草相关癌症的发生有关。(4)稠环芳烃,烟草烟雾含有500多种稠环芳烃,苊烯、苊、蒽、苯并蒽、苯并芘等有致癌性。(5)芳香胺类,烟草烟雾中的芳香胺类物质2-萘胺、4-氨基联苯是致癌物。(6)杂环胺,部分杂环胺对人体有致癌性。(7)自由基,烟草燃烧产生大量自由基,在人体内引起氧化应激。(8)重金属及放射性物质,烟草烟雾中含有镉、铅、钴、含有一氧化碳易与血红蛋白结合,从而减低红血球将氧输送到全身去的能力。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二手烟
因为燃着的烟头,体积虽小,但它却仍是一个燃烧着的物体、是明火,所以温度很高。 据测定,烟头表面温度在200℃~300℃, 中心温度高达700℃~800℃。]
烟头虽是一个不大的热源,但它能引起很多物质的燃烧,烟头表面温度200-300度,中心温度达700-800度,一支香烟延烧时间为4-15分分钟,假如剩下的烟头为烟长1/4,则可延烧1-4分钟,一般可燃物质的燃点大多低于烟头的表面温度300度,布匹为200度,松木为250度,在自然透风条件下,烟头仍进深度为5厘米的锯末中,经15-90分钟阴燃,便开如出现火焰,烟头扔进深度为5-10厘米的刨花中,有75%的机会,经过60-100分钟开始燃烧。]
因为燃着的烟头,体积虽小,但它却仍是一个燃烧着的物体、是明火,所以温度很高。 据测定,烟头表面温度在200℃~300℃,中心温度高达700℃~800℃,而一般可燃物质的燃点都在这个温度以下,
香烟的燃烧状态,可分自由燃烧和吸烟燃烧两种,当然这两种燃烧是交替进行的。香烟的燃烧,由于香烟的品种不同,燃烧的最高温度有所不同,因而各燃烧区域的温度也不同。一般说来,香烟中心部位温度高大800-900℃,在卷纸的燃烧边缘温度达200-300℃。吸烟时中心温度要比自由燃烧时高一些。要保持香烟燃烧,中心部分必须在700℃以上

5,食物相克都是谣言吗

营养界主流意见否定“食物相克”的说法。科学家曾对常见的“食物相克”配伍进行验证,结果无一成立。所谓“相克”,多是因为不洁饮食以及极少数的特殊过敏反应所致,一般公众在生活中无需顾忌。“食物相克”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民间理论,但这一理论并没有取得严谨实验的支持。相反,从上世纪三十年代开始,我国的科学家就对这一理论进行了验证性研究。1935年,我国生物化学家郑集曾经搜集了184对“相克”食物,从中选出14对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容易遇到的组合,用老鼠、狗和猴子做实验。 他本人和一名同事也试验了其中的7种组合。在食用24小时内观察实验动物和人的表情、行为、体温及粪便颜色与次数等,都很正常,没有中毒的迹象。在郑集试验的“相克”食物中,就包括螃蟹与柿子、大葱与蜂蜜。郑集碰巧是我国最长寿的科学家之一,活了110岁。近来,中国营养学会分别和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合作,进行了一些更严格的“食物相克”实验。兰州大学的实验选了5组传说会相克的食物组合,由100名健康志愿者连续食用一周,没有发现哪一组食物会引起异常。哈尔滨医科大学的实验则另外选了12组食物组合,有30名志愿者连续吃3天,也未发现异常。人们习惯性地把先后发生的两件事情用因果关系连接起来,前一个是因,后一个是果。这种简单的总结并不总是有效,事实上,如何从相关性中寻找因果性,是科学研究,特别是流行病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以烟草和肺癌为例,尽管之前的流行病学数据显示吸烟和肺癌有很高的相关性,但到底是吸烟导致肺癌还是得了肺癌的人特别想吸烟,双方一直争辩不休,直到1996年才从香烟烟雾中找到致癌物苯并芘才结束了这个争论。再看流传甚广的“螃蟹和柿子同食会造成腹痛”的食物相克案例。螃蟹作为一种水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很容易死亡变质,尤其是在缺乏快速运输工具和冷冻保鲜技术的过去。即便鲜活,若烹煮不彻底,螃蟹携带的致病菌仍然可能造成消化道感染,引发腹痛。再看柿子,柿子含有较多鞣酸,在胃酸中会和蛋白质生成鞣酸蛋白,它会和果胶、纤维素黏在一起形成结石,这叫胃柿石症。吃生柿子,大量吃柿子,空腹吃柿子,都可能导致肚子疼。当然,柿子和螃蟹吃一样容易肚子疼,因为螃蟹肉是蛋白质,不过牛肉,鸡肉,鸡蛋,统统都有蛋白质,甚至柿子本身也含有蛋白质。事实上,只要不过量吃柿子,把螃蟹彻底煮透,你自己对海鲜又不过敏的话,柿子和螃蟹一起吃是没有问题的。此类流言多是近年引入我国的舶来品。其典型代表是维生素C和虾不能同食。据国外辟谣网站SNOPES考证,这一流言最早可追溯到2001年。这一流言认为,虾等甲壳动物体内含有砷,这些砷在与维生素C反应后可以变成类似于砒霜的有毒物质。1985年8月25日,《纽约时报》一则短讯称伊利诺伊大学的三位科学家Gail Czarnecki,David Baker 和John Garst发现海鲜,特别是贝类和甲壳类中含有的五价砷在和大量维生素C结合的时候可能会产生有毒的三价砷。这三位科学家在文章里提醒人们注意其中潜在的风险。关于“五价砷能不能在体内被维生素C还原为三价砷”的问题,存在一些讨论。即使不考虑这个问题,假设人体是该还原反应的绝佳场所,被吃进肚子里的五价砷一点不浪费的全部还原得到了三价砷,一个人要吃多少虾才足以中毒?根据我国国家标准GB2762-2005,虾蟹类无机砷的上限是0.5mg/kg鲜重。也就是每千克鲜虾中,含无机砷不能超过0.5毫克。对健康成年人来说,砒霜的经口致死量约为100~300mg。按100mg砒霜来算,其中含有的砷元素为75mg(100mg*150/198)。假设流言中受害者吃的全都是污染较重、达到无机砷含量上限的虾,那她也需要吃下整整150公斤(75mg/0.5mg/kg)的虾,才足以“保证”被砒霜毒死。即使按照砒霜中毒下限5mg,食用的虾无机砷超标十倍来计算,那起码也得0.76千克的虾才足以被还原出来。这个结果是一种纯理论的推演,没有考虑进食是一个逐渐的过程,而不是一口吞,也没有考虑不会有人一次吃下足以还原这些砷的维生素C。“食物相克”几乎是所有“养生书籍”中的必备卖点,往往被包装成惊吓消费者的工具。它把饮食和健康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简单化、教条化,会让消费者忽视营养学和食品安全中真正需要注意的问题。

6,香烟会不会过期呢

当然会,而且一定不要受潮
会变质的.有一次我家的就是放了一年,等想起来时就变质了
会的 
放时间长了就不好抽了,楼主烟没地放就放我这吧:)
会的!一般放的时间不要超过半年,开包后不要超过一个星期,时间长了烟就会干了,抽的时候味道不好了!
一般香烟密封的保持期是二年 香烟为何不标保质期 “吸烟有害健康”人人皆知,如果吸了发霉变质的香烟,无疑会“雪上加霜”,既然这样,为何不在每包香烟上都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呢?记者就此采访了香烟生产、经销和监管部门。大体归纳了两个理由。 对香烟生产日期的说法是“不必要标明”。厂家说:一般产品在半年之内都可以销售出去,而且在产品出厂时,每一箱上都已经注明生产日期。经销商认为香烟大都是现进现出,不会存在长期积压的情况,而对于每种香烟的生产日期,他们自己也是清楚的,但记者问太原市的一些烟草经销商,是否会把香烟的生产日期告诉消费者,他们回答说,有人会询问香烟的真假,但很少有人想知道生产日期的。 对香烟保质期的说法是“情况复杂,无标准”或者“标注无意义”。记者走访了几家香烟生产企业,这些企业的技术人员普遍认为:香烟是一种很复杂的产品,从烟叶的采购到制造出成品香烟,需要多道工序。其保质期因存贮环境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异,环境干燥可以存贮2、3年,而如果环境不好,连1年也无法存放。在我国南方和北方同一品牌可能就会有不同保质期。比如在高温湿度大的地方,只经过一个夏天,香烟干丝醇化,吸足了水分,天一变,便很容易发霉;而在干燥寒冷地区,香烟保质期可以有好几年。基于这些因素造成的差异,一般不会标注。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曾经向媒体解释说:就香烟而言,尽管国外国内都将其划入食品类,但它显然不同于一般食品。它不直接入口,必须通过烟草的燃烧来消费。基于这种特殊性,不仅是国内就是国际上任何品牌的卷烟均不标明保质期。 卷烟对身体的危害不是由时间来决定的,它的有害性在包装盒上已清清楚楚地说明了,无论时间长短它都存在,因此标不标保质期没有什么意义。有多年烟龄的太原律师马武章分析说,香烟变质后无疑会对人体有某种轻微的伤害, 但程度有多深,后果会怎样,恐怕不好监测和量化, 所以保质期制定缺乏充足、合理的依据。但这不能成为香烟不标注变质期的充足理由。 法律界质疑烟草行业“惯例” 香烟不标保质期,不明确标注生产日期,似乎成了这个特殊行业的惯例。但做为“经济人”厂商与“自然人”消费者之间利益平衡者的法律界人士却认为,行规不能代替法律,香烟消费者不能永远处于信息严重不对称状态,在行规面前无能为力,放弃权利。 山西恒帅律师事务所马武章律师认为,从法理上讲,任何一种产品都应该有保质期,因为它是经过人类有目的加工,要满足特定需求的。任何一种产品在满足人类一定需求时都有其效用持续和作用的期限,随着这个期限届满,效用会衰减或失去的,只是时间长短不同而已。 马武章律师援引我国现有法律佐证他的观点。 《烟草专卖法》第1条就明确规定“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产品质量法》第15条第2款规定“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第4款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说明书……等有关情况。”而第18条则明确指出:“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食品卫生法》第21条规定,定型包装食品必须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根据不同产品分别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主要成分、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且在国内市场销售的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烟厂的香烟何时入库、库存环境如何,存货放置了多久,有没有变质,对于这些问题,消费者既不是专家,又没有知情的途径,买卖双方信息处于严重不对称状态。”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赵利明教授认为:尽管《烟草专卖法》并未要求香烟生产厂家必须在其生产的香烟外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但该法并不能免除烟草生产企业应该承担的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依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香烟生产厂家应当在其生产的香烟外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 赵利民教授进而分析说,像我国的《烟草专卖法》,这样一部行业基本法,应该尽量囊括涉烟行业和烟草消费出现的基本问题,但情况不是如此。这也和立法体制有关系,行业法由行业管理部门草拟经过立法机关确认或通过生效,立法前期听取其他方面专家和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可能较少。在立法技术上,可能考虑到相关法律之间的衔接性,在《烟草专卖法》中没有体现或者表述有失含糊的条款,可以结合《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理解。 其实,面对烟草业这一行规,运用法律质疑,并付诸行动去挑战者也早有其人。2002年8月16日上午,安徽纲正律师事务所刘和生律师在合肥市购买了一条皖产香烟。注意到香烟的外包装上没有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厂址,在刘和生律师看来,这显然违反了《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于是,刘和生以一纸诉状将卷烟厂及向其销售香烟的商场告上了法庭,并请求*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判处两被告赔偿人民币1元和交通费、误工费100元。最终,这场“一元钱官司”两审败诉。刘和生律师坚持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不应该存在这样四部法律“管不住”一包香烟的状况。这不仅有损法律的严肃性,也是对消费者正当权益的漠视。 建议:烟草业改一改行规何妨 规矩形成于长期,具有相对稳定性;但规矩不能一成不变,要与时俱进,尤其对那些不合时宜的陈规,要勇于革故鼎新。 飞机晚点,旅客受赔的事就很能说明问题。最早的飞机晚点,旅客只能在候机厅听一声机场播音员的通报,苦苦等候就是了。随着航空运输业垄断格局的打破,国际先进经验的借鉴与引进,国内航空客运服务水准日益提高,“旅客就是上帝”成为行业信条,一些行矩正在改变:航班晚点,航空公司要详细说明原因,请旅客谅解,妥善安排食宿,必要时还对旅客因旅程延宕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赔偿和合理补偿。这种事在前10年是根本不敢想象的,但现在变成现实。这是行业在进步,社会在进步。 要求香烟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其实是消费者的一种合理的、基本的要求,从现代市场法治精神和消费者意识觉醒的角度看,这也是市场走向成熟的信号。我国“烟民”数量之多,相当于一个中等人口大国,据中国烟草总公司抽样调查,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我国大约有2.93亿烟民,而《健康报》援引联合国的估算数字是3.5亿人。面对这样庞大的消费群体,烟草业对烟民们的基本要求应当给予积极回应。记者多方采访有关人士,认为烟草业改一改行规,在每盒香烟上标明生产期和保质期并非难事,这当然会增加一些必要的成本,但不会太大。这样做,至少有三个明显的好处:一是明显提高香烟的质量,将积存日久的烟丝原料和成品烟定期从仓库和货架拿走,形成一个产品存货吐故纳新的过程,也可避免经营商囤积居奇;二是有利于消费者健康和消费,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吸烟,花钱吸好烟吸新烟,以免吸了过期变质烟受“两重之害”投诉无门。三是可以为防止假冒伪劣香烟增加一道现实可行的围墙。 食品专家还建议,可以采取两种方案:一是直接标明香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经过实验,可以对我国南方和北方地区的一般期限分别标明。二是间接标注法。香烟盒上至少应该标注这样的文字:“本品在某年某月某日期前吸用口味最佳。”同时,对香烟保存的温度和湿度提出一个大概建议。
文章TAG:香烟运输的温度是多少我开了一间运输公司怎么买货物运输保险货物是各种香烟

最近更新